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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去年度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最高每月可缴纳7652元公积金。根据通知,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比上一个年度增加了2007元。如果按缴存比例最高的12%,月缴存额上限为8134元,单位和个人各缴4067元,比之前增加了482元。如果按缴存比例最低的5%,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39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695元。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2023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确定社保月缴费基数为33891元,故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同为33891元。通知中还提到,自2023年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如果单位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并完成7月缴款,那么上下限公布后,相关人员是否需要基数调整及补缴?对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涉及上下限的人员无需手动操作,系统将自动进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应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柜台办理差额补缴。
单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文/本报记者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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