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酒后驾驶。乘车人也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不坐酒驾醉驾车辆。
天津交警提示,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不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超速在高速公路行驶中,超速违法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次血的教训,一幕幕惊心的画面,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此外,如果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未保持安全驾驶距离我们都知道,行车途中应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给自己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以应对突发情况。在行车过程中一旦距离太近,容易产生追尾事故。
(相关资料图)
天津交警提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导致的死亡约占54.2%。未保持安全车距、疲劳驾驶肇事多发,导致的死亡分别约占12.7%、9.3%。天津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不要分心驾驶,杜绝接打手机、捡拾物品等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一切行为。连续驾驶时间不要超过4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要少于20分钟,行车途中如果感到疲乏困倦,要及时停车休息。
特别提示轻微事故 快处快撤如果机动车之间发生责任明确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需及时撤除现场,尽快恢复道路畅通。每日7时至19时,当事人在做好安全防护后,均可在我市所有行政区域(高速公路及延长线除外)直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的“事故视频快处”功能进行事故处理。
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第一步“车靠边”,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后应打开“双闪”,在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第二步“人撤离”: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均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右侧护栏外或其他安全区域;
第三步“即报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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