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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 本文图均为 青浦区检察院 供图男子鲁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因疏忽观察,受迎面轿车远光灯影响急打方向盘,冲上人行道撞击正在路边行走的被害人,致其摔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5月15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同月24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男子鲁某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及自己吸毒,于2015、2016、2018、2019年分别被上海市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及社区戒毒,并于2019年8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发现场出狱后,他依然态度漫不经心。2022年10月7日,他在朋友家中吃晚饭。晚上6点30分左右,鲁某某驾驶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准备回家,途经一座小石桥时,对面有一辆小轿车迎面正常行驶,并因路灯昏暗,打了远光灯照亮。鲁某某一时疏忽,未能适应车灯照射,恍惚之下急转方向,路旁恰有一位年迈老太正常行走,被其猛地撞倒,摔在地上,失去知觉。鲁某某立刻爬起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但经抢救,老太因抢救无效死亡。经审查,鲁某某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则,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行车驾驶时应注意安全,疏忽大意是祸首,加强行车时警惕意识,谨防被路况影响,保障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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