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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捷邦科技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捷邦科技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碳纳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含本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人民币 1,000.00 万元,2022 年 1-11 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人 2023 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原则 (未经审计) 按照市场公允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价格由交易双 2,200.00 610.02 采购商品 料 方协商确定 国碳纳米 接受关联 按照市场公允 采购加工 人提供的 价格由交易双 600.00 1.80 服务 服务 方协商确定 合计 2,800.00 611.83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有差异,除特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以下亦同。 (三)2022 年 1 月-11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内 2022 年度预 实际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及 实际发生金额(未 类别 人 容 计金额 计金额差异 索引 经审计) 审议该事项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原材料 610.02 1,000.00 -39.00% 时公司尚未 商品 国碳 上市 纳米接受关联人提 采购加工服 未达到披露 供的服务 务 标准 合计 611.83 1,000.00 -38.82% 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采购策略,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以上数据为 2022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实际发生数额与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整等原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2MA44L736XQ 法定代表人:刘保生 注册资本:1,38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郏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路中段路北 经营范围:新材料、纳米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生产、销售纳米材料、电子产品、电池材料及其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售后服务;新能源充电桩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营及维护服务;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销售与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刘保生持股 47.10%、高金霞持股 18.12%、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4.78%。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国碳纳米资产总额为万元,净利润为-57.57 万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国碳纳米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与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与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 2023 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灿泽 方纯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标签: 捷邦科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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